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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2-03-22 16:42  

关于开展2022届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前必须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并合格,提交在校期间的成绩、发表期刊学术论文、典籍阅读,以上材料由所属系部负责审核。未完成培养环节或有不合格的,不得进入2022年学位申请工作。

二、2022届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内容

负责部门

1

45

2022届毕业生培养材料收集

培养办、各系部

2

410

公示2022届毕业生培养材料审查情况

培养办、各系部

3

415

收集2022届毕业生学位论文

学位办、各系部

4

416-20

学位论文审查

学位办、各系部

5

421-510

学位论文送审

学位办

6

59-20

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办、各系部

7

524

学位评定会

学位办、各系部


    三、详细培养环节:(一)中医(藏医)学术博士:1. 在校期间成绩合格;2.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中文核心期刊或南大核心期刊论文);3.藏医经典阅读不少于20篇。(二)中医(藏医)学术硕士:1. 在校期间成绩合格;2.发表2篇学术论文(导师为通讯作者);3.藏医经典阅读不少于20篇。(三)中药(藏药)学术硕士:1. 在校期间成绩合格;2.发表2篇学术论文(导师为通讯作者);3.藏医经典阅读不少于20篇。(四)中医(藏医)专业硕士:1. 在校期间成绩合格;2.发表1篇学术论文(正副导师为通讯作者);3.藏医经典阅读不少于20篇。



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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